菜单

新闻资讯

绿电直连正式升级“2.0”!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政六大要点解读

2026/5/22 8:50:09 admin 阅读 15【次】

5月2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688号)。这意味着,在去年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的基础上,“多用户绿电直连”正式登场,绿电直连模式实现了从“1.0”到“2.0”的重大升级。对于中茂光伏科技而言,我们深耕的零碳园区微电网和绿色能源服务,正好站在这场政策变革的核心位置。

本文为您划出六大重点,带您快速看懂新政背后的机遇。

一、从“一对一”到“一对多”:绿电直连模式重大突破

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、太阳能发电、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,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,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。其中,“多用户”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,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。项目按照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。此前,绿电直连仅允许新能源向单一电力用户直接供应绿电,无法满足工业园区、零碳园区等多主体用能需求。新政发布后,多个企业可以“拼单”共用一套绿电直连系统,中小企业也可组团获取绿电,有效降低直连绿电的获取成本。

二、零碳园区、工业园区成为重要适用范围

新政明确,工业园区、零碳园区、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,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。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,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、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、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,均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。对于正在规划或建设零碳园区、工业微电网的企业而言,这条政策意味着绿电直连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操作路径,不是“摸石头过河”,而是有规可循、有据可依。

三、“以荷定源”原则确定消纳硬指标

新政要求项目按照 “以荷定源” 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,并设定了明确的消纳指标:•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%;•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%,2030年前不低于35%。此外,并网型项目投产运行后,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%,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明确的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,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。这些指标确保了绿电直连项目真正服务于“就地消纳”,而非依赖电网托底。

四、明确储能配置要求,提升就近消纳能力

新政明确提出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、提升集控管理能力、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、开展多能互补等方式,提升就近消纳能力。这意味着储能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中不再是“可选”,而是实现消纳达标的关键配套。对于中茂光伏科技而言,我们在零碳园区微电网解决方案中,储能一直是核心模块,这条政策进一步巩固了储能配置的必要性和价值。

五、独立主责单位:权责清晰、统一运营

新政要求项目明确独立的主体作为项目主责单位,负责连接线路、变电设施、储能及运营平台的投资建设,以及项目运营管理、市场交易、电费结算等各方面工作。主责单位原则上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,也可由电源方或负荷方一方单独投资组建,园区模式的项目可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(不含运营输电业务的公共电网企业)投资组建。这一设计针对多用户协同难、管理分散的痛点,以统一主体统筹多方利益,防止多方运营协同混乱,有效保障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。

六、绿电溯源与绿证衔接,解决“看得见的绿”

新政提出,项目内部各用户可按照每个时段用电量占比确定自发自用电量,实现小时级新能源发用电量匹配。电网企业根据计量数据计算绿电溯源结果,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,与绿证核发、划转、核销等规定衔接。这意味着绿电的消费可以被精确记录和追溯,帮助企业获得经得起国际规则推敲的“绿电身份证明” 。对于出口外向型企业而言,这直接关系到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下的产品碳足迹认证,是突破国际碳壁垒的关键一环。

总结来看,这次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政,从 “单用户”到“多用户” ,从 “单一工厂”到“整座园区” ,正为新能源就地消纳开辟全新通道。零碳园区、工业园区、产业集聚区成为绿电直连的核心舞台,以荷定源的规划逻辑、储能配置的消纳保障、主责单位的统一运营、绿电溯源的精准记录,共同勾勒出微电网业务从试点走向规模化的产业蓝图。

中茂光伏科技,以零碳园区微电网和绿色能源服务为核心,站在政策与产业交汇的新节点,期待与您共同探索绿电直连的无限可能。

联系我们

地址:中国•西安西咸新区西部云谷二期6号楼,邮编:710000

E-mail:zoompvtech@sxzkgc.com

电话:029-88686559

Copyright© 2019--2029 中茂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