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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未来十年“光伏+建筑”怎么建?这份规划说清楚了

2026/5/27 16:32:46 admin 阅读 6【次】

近日,《江门市“光伏+建筑”专项规划(2026-2035年)》(公开征求意见稿)发布。该规划分近期、中期、远期三个阶段,系统部署了江门市未来十年“光伏+建筑”融合发展的目标、路径与空间布局。以下基于征求意见稿内容,对规划要点进行客观解读。

一、近期目标(2026—2028年):重点突破,示范先行

规划提出,到2028年,重点推进工业园区和公共机构的光伏建设。工业园区方面,新规划园区需同步配套分布式光伏,力争到2028年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%。重点工业园区布局光伏项目,引导大型企业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。镇、村级工业园内新建工业厂房、配套用房及车棚顶,按照“宜建尽建”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。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具备安装条件的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,安装比例力争达到100%。公共机构方面,党政机关带头推进,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安装条件的公共机构建筑安装比例达到100%。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,力争新建学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8年不低于50%。各类国企、体育馆、展览馆、自来水厂、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设施利用屋顶建设光伏。到2028年,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%,全市公共机构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30万千瓦。


二、中期目标(2029—2030年):应装尽装,提质增效

到2030年,全市工业园区、公共机构实现“应装尽装”,农村地区“能装尽装”。中期核心量化指标包括:•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超过400万千瓦;•年发电量达37.7亿千瓦时;•年替代标准煤约120万吨,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20万吨;•新建建筑光伏覆盖率不低于80%,其中BIPV(光伏建筑一体化)技术应用占比不低于30%;•既有公共建筑改造率超50%;•完成所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筑光伏美化改造;•工商业厂房屋顶实现“应装尽装”,园区内光伏电力自用率达到60%以上。规划还要求建成“光伏+建筑”智慧管理平台,整合全市光伏发电、建筑能耗、电网调度数据,实现统一监控、智能调度与高效运维,形成完整产业生态链。同时,力争建成2个以上岭南特色近零能耗建筑项目。

三、远期目标(2031—2035年):标杆引领,模式创新

到2035年,江门市建筑光伏装机容量力争位居粤港澳大湾区前列,重点区域实现建筑领域“近零碳”用能示范。具体体现为:•年发电量占建筑用电总量25%以上,重点区域如滨江新区、江门高新区实现建筑领域“近零碳”用能示范;•BIPV技术广泛应用于新建建筑,光伏组件成为建筑表皮常规材料,实现“发电即建材”的功能转变;•形成“光伏+储能+微电网”的建筑能源供应模式,具备离网运行能力,提升极端天气下建筑能源保障水平;•建成国家级“光伏+建筑”创新中心,集聚顶尖技术人才,成为全国“光伏+建筑”融合发展的标杆城市和创新高地。

四、空间分区:因地制宜,分类管控

规划基于分布式光伏承载力、电网承载力、省级试点县、中心镇、屋顶可开发光伏资源面积,同时结合历史文化保护、山体景观保护、风貌管控等因素,对全市各乡镇(街区)进行分区划定。共划分为:·适宜区:17个·较适宜区:14个·一般适宜区:29个·不适宜区:13个·限制区:不涉及不同分区将对应差异化的开发指引和管控要求,确保光伏建设与城乡风貌、历史文化保护、生态景观协调推进。

五、规划意义与展望

该规划是江门市落实绿色低碳发展、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分阶段、分区域、分类型推进“光伏+建筑”,江门市有望在保障能源安全、降低建筑碳排放的同时,带动光伏制造、设计施工、智能运维等产业链协同发展。规划明确提出从“附加安装”向“一体化设计”转变,从单一发电向“光伏+储能+微电网”模式升级,体现了对建筑美学、能源效率和系统韧性的综合考量。需要说明的是,目前该文件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,最终内容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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